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宗教團體如欲赴大陸地區進行宗教交流,應先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等風險,如確有赴陸需求,建請依說明事項辦理,必要時可以獲得政府適時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