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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教育補助金第二階段公告

  • 發布單位:社會文化課

第二階段,發放對象為本鎮國小及公私立國中學子或因特殊原因未就學,但符合設籍及年齡限制者,申辦方式如下:

  • 發放對象:
  1. 對象1:就讀本鎮之國小及公私立公私立國中學子,於當年度第一階段造冊前已入學而未於第一階段領取者。
  2. 對象2:設籍本鎮,但未就讀本鎮之國小及公私公私立國中學子(需符合設籍限制)。
  3. 對象3:設籍本鎮且於99/9/2~107/9/1出生,因特殊原因未就學,但有學習需求之學童(需符合設籍與年齡限制),經專案簽准後發放。
  • 年齡限制:於113學年度,仍就讀國小一年級至公私立國中三年級者。
  • 設籍限制:113年1月1日前設籍本鎮,且目前仍設籍本鎮。
  • 申請時間:114年1月2日至114年3月31日,請家長於本所上班時間至社會文化課辦理(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 應備文件: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申請人的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學童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學童之在學證明或學費單或其他證明學童就學之文件(未就學者可免檢附)。
  • 撥款時間:將於申請的次月月底前匯入指定帳戶。
  •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須為父或母或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其一。
    2. 金融帳戶若為竹南鎮農會帳戶:不扣手續費;其他金融帳戶:扣手續費7元;帳戶不可為警示帳戶、外幣帳戶或社會福利專戶。
    3. 如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申請人及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並填妥申請表背面的「申請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