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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請查照。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8月30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429號函辦理。

二、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