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鎮110年國小及幼兒園教育補助金
發放及申請公告(最新)
110年06月10日更新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本所為考量鎮民安全,自110年5月15日下午起暫停第一階段現場發放作業及變更發放方式,並延後第二階段申請時間。
一、原第一階段現場發放作業延緩及變更:
(一)尚未畢業之學童:待學童返回學校上課後,本所將另發通知單請學校協助蒐集匯款資料再交回本所彙整及撥款。
(二)已畢業之學童:本所將視疫情狀況另行寄發通知單至學童戶籍地址,通知家長於本所公告之時間及地點,攜帶領據、領取人之身分證與印章至本所領取現金。
二、原第二階段申請時間延後:原定於110年7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開放申請,將延後辦理,視疫情狀況,本所另行公告開放時間,並於110年12月份撥款完成。
三、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所業務承辦人(社會文化課林小姐,電話:037-462101轉分機167),不便之處請見諒,竹南鎮公所關心您。
備註:
一、第一階段發放對象:就讀本鎮國小及幼兒園學童(有拿到領據,尚未領取者)。
二、第二階段發放對象:
(一)對象1:就讀本鎮之國小及公私立幼兒園學童,於今年(110)2月後轉入而未拿到第一階段領據者。
(二)對象2:設籍本鎮,但未就讀本鎮之國小及公私立幼兒園學童(需符合設籍限制)。
(三)對象3:設籍本鎮之3歲以上,因特殊原因未就學,但有學習需求之學童(需符合設籍與年齡限制)。
(四)設籍限制:110年3月31日前設籍本鎮,且目前仍設籍本鎮。
(五)年齡限制:107年3月31日前出生者。
三、因疫情尚未趨緩,故未能訂定明確作業日期,尚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