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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類型 其他有關環境清理問題
報修地點 竹南鎮港墘里10鄰塭內10號旁空地
申請姓名 林**
詳細內容 反應,竹南鎮港墘里10鄰塭內10號旁空地內雜草叢生,且孳生蚊蟲,但不知道地主是誰,煩請公所代為通知處理。
目測應超過50CM,以苗栗縣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中所示第四條第一項,請公所通知該地主盡速清除雜草維護周遭民眾安全環境。

第 4 條
本縣空地、空屋,其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起造人應負下列維護管
理之義務:
一、應刈除高度逾五十公分之雜草。
回覆內容(113/2/19 上午 11:12:53) 親愛的鄉親您好,有關台端反映的事項,本所業已於113年2月17日上午前往港墘里塭內10鄰10號詢問屋主,屋主未申請空地雜草叢生案件,俟有明確地址再申請,感謝您的來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