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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南鎮公所各單位及主要業務(組織)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鎮長:綜理鎮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

    主任秘書:承鎮長之命,處理鎮政。

    秘書、專員:受主任秘書之指揮、監督,掌理機要、法制、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設下列課、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民政課:掌理一般行政、自治、地政、調解服務、行政區域、禮俗、宗教、法制國家賠償、原住民行政、兵役行政及協辦民防等事項。

    二、社會文化課:掌理一般社政、社區發展、社會福利、全民健保及教育文化等事項。

    三、財政課:掌理財務、公產、公共造產、出納及協助稅捐稽徵等事項。

    四、建設課:掌理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公共建設、小型排水設施、交通管理、建築管理、違章建築查報處理、水利工程、公寓大廈管理、工業、商業、公用事業、公營事業、觀光事業及協助工商行政管理等事項。

    五、農業課:掌理水旱田調整計劃綠肥休耕轉作、農業災害申請、農民購買農機補助申請、農情調查、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休閒農業區申請、山坡地水土保持、林產推廣、環境綠美化、畜情調查、畜牧場登記申請等事項、生態保育及環境綠美化等事項。

    六、行政室:掌理文書、庶務、辦公廳舍、印信、研考、公關、新聞發佈、便民服務及不屬於各單位事項。

    七、主計室: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八、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九、政風室:辦理政風事項。

    十、清潔隊:廢棄物清理、環境衛生之管理、車輛維護管理、資源回收、稽查業務、公害防治等業務。

    十一、圖書館:蒐集、整理、保存各項圖書資料及地方文獻供民眾閱覽等事項;推廣、輔導、宣傳、研習及辦理有關文化活動等事項。

    十二、幼兒園:兒童保育、衛生保健事項、其他行政管理事項。

    十三、公有零售市場:市場公共秩序之維持事項、市場環境衛生之維護事項、攤(舖)位承租人違反零售市場管理規則之告發及處理事項、攤(舖)位各項費用之催繳事項、其他有關市場管理及上級交辦事項。

    十四、公園路燈管理所:公園及公有停車場之管理與維護、設施之修繕保養、環境衛生之管理等事項、路燈之維修管理事項。

    十五、殯葬管理所:普覺堂及公墓管理等事項。

  • 各課室電話

    * 鎮長室:462105
    * 主任秘書:470601
    * 行政室:462101轉111
    * 民政課:462101轉151
    * 財政課:462101轉171
    * 建設課:462101轉134
    * 社會課:462101轉162
    * 清潔隊:462101轉121
    * 農業課:462101轉101
    * 主計室:473302
    * 人事室:467606
    * 政風室:473303
    * 調解室:462101轉154
    * 健保專線:462101轉162
    * 總機:462101轉9由專人轉接
    * 傳真:467207
    * 李科永圖書館:613187
    * 公園路燈管理所:625648
    * 市場管理所:482180
    * 殯葬管理所(普覺堂):584343
    * 鎮立幼兒園:47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