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鎮教育補助金僅實施至
111年12月31日止,公告周知
112年8月17日公告
本鎮教育補助金自109年起實施,因本補助金與中央政府執行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內相關補助性質雷同(例如育兒津貼及大班至入小學前就學補助等);教育部於去年(111年)5月通知苗栗縣政府:如本所持續發放教育補助金,將會影響中央政府給予苗栗縣的中央統籌款,調降教育方面的預算,進而影響苗栗縣18鄉鎮市的預算分配。
綜上所述,經苗栗縣政府與本所多次協商後,最終協議本補助金發放訂定「落日條款」,實施至去年(111年)年底為止,敬請見諒。
※「苗栗縣竹南鎮發放教育補助金實施要點」於111 年 7 月 18 日鎮務會議通過修正。
※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所業務承辦人(社會文化課林小姐,電話:037-462101轉分機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