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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範圍建築物之建築有關事項

苗栗縣政府公告禁止竹科竹南基地週邊地區區段徵收範圍內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禁止期間為1年至98年11月9日止。

敬請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配合辦理,對禁止事項有任何問題,請電洽苗栗縣政府地政局,電話037-275001、27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