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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規定報妳知〕檢送有關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銓敘部解釋函,請同仁參閱。

  • 發布單位:人事室

1.檢送銓敘部函。

2.檢送銓敘部民國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459241號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