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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暨所屬機關同仁(職員、約僱人員、約僱代理人),前往香港或澳門,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依據縣府112年9月14日府人考字第1120208084號函辦理。

二、鑒於港澳情勢變化,同仁前往香港澳門請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並請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臺港澳關係/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以利必要時及時提供協處。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駐地名稱: 台北經濟文化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尋求協助,相關資訊如下:        

  1. 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

       2.大陸委員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

三、另請於該網站登錄後,將登錄資料影本送政風室存查。

四、檢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請於本所網頁-人事室/政令宣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