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參選資格者於113年6月17日至113年6月28日期間檢附參選資料向生產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漁會報名。 2. 各鄉(鎮、市、區)推薦單位於113年7月12日前完成資格審查、評選及推薦至直轄市、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