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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26日以農防字第1041470955號公告,公告「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設置檢疫站(地點如附件1),檢查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活體家禽(下稱活禽)所附健康證明書、禽蛋所附燻蒸證明書,並消毒載運活禽、禽蛋、飼料及化製物之車輛;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者,禁止運出該五直轄市、縣(市)」,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12時生效。
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新型H5N2與 H5N8禽流感之簡介與防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限制4.95%芬普尼水懸劑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修正「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劇毒性成品農藥購買者之資格條件」草案
台東縣政府「基於防疫需要,104.01.16 12時起至104.01.23 112時起止,禁止各種活禽及未經合法處理之禽鳥類糞便運入台東縣境內」公告
花蓮縣政府公告「防範台灣西部新型H5N2及H5N8等高病原家禽流行性感冒,禁止各種活禽及未經合法處理之鳥禽類糞便運入花蓮縣境」公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10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事項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份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3年12月24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94131號令發佈(詳如附件)
「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第3條附件1,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以農防字第103147296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公糧品質要把關,全民一起吃好米!"廣播錄音檔
竹南鎮自即日起提供智慧手機APP軟體「樂圾通」垃圾車清運路線GPS位置e化便民服務查詢系統。
衛生福利部公告施行活禽陳列、展示及買賣之場所及人員限制措施,並自103年5月2日生效
金門縣政府公告基於防疫需要,自103年1月1日起至自103年12月31日止,管制鳥類及禽、鳥類糞便運入金門地區之相關規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補助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製作之禽流感防疫宣導資料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於102年11月7日修正發布施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以農防字第1021477640號令訂定發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起至103年10月14日止禁止福建省金門縣偶蹄類動物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農委會預告訂定「氯黴素(CHLORAMPHENICOL)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有關監察院針對總體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之現況審核意見案
加強河川兩岸造林及海岸林空隙地造林應注意事項